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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强、朱某鹏、吴某、邓某澳“哈啰单车盗窃案”正式宣判。主犯黄某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获刑。本案扣押的赃款130余万元,依法返还被害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8月末至10月初,被告人黄某强伙同朱某鹏、吴某,先后多次对哈尔滨、武汉多地停放路边的哈啰单车实施盗窃,并将所盗单车出售给山东省郓城县新未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某澳,邓在明知车辆可能系违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购,经拆解后销售铝、铁等材料非法获利,警方查处时扣押赃款130余万元。而黄某强累计出售盗窃哈啰单车超1100余辆、及车辆配件若干,其盗窃所得非法获利近7万余元。 “看着千余辆单车躺在废品回收站,被拆卸得零零散散,既心疼又生气。”哈啰廉正审计部负责人资深总监彭容介绍,一辆单车的成本是2000元,加上背后的运营损失,该公司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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