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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的内幕:李启红供出47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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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1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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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至7日,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李启红被控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从中获得收益高达1983万元。  谭庆中抱恩
  中山公用(18.57,0.260,1.419%)董事长谭庆中是该案的消息提供者。根据谭庆中的供述,李启红丈夫林永安到他的办公室,第一句就询问中山公用是否重组。
  谭表示可以购买,但不要超过1000万元。对谭的建议,林永安当场并没有表态。
  虽然谭庆中的这一说法受到不同证词的质疑,但其泄露内幕交易信息事实已然成立。有知情人士表示:“从谭庆中当时身处的位置和经历来讲,很难不为中山市市长的家族‘出点力’”。
  在李启红为一市之长的中山,其家族成员活跃于政商两界。李启红丈夫林永安身兼数职,担任中山市西区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中山市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山市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山市高尔夫球协会常务副会长。
  另一被告、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也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另外3名股东分别是林永安及其弟弟林永灿,以及与之有亲戚关系的林元明。
  在李启红担任代市长的同一年,2006年5月谭庆中刚成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任董事长,踌躇满志地表示要带领公司成为标杆企业。此前谭在银河基金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并 “代行总经理职权”长达三年,这让业绩突出的他一度迷茫。低潮中被委以重任,银河证券一内部人士直言:“在谭庆中彷徨时中山市领导热情接纳了他,他能不竭尽所能吗?”
  当时,由公用事业控股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上是一只“垃圾股”。
  2007年5月,谭庆中构思将集团公司整体资产注入公用科技,6月向李启红汇报。李启红在一个月内秘密完成建仓,购入大量“公用科技”股票。
  谭庆中说,当时把信息告诉林永安,有感谢李启红为中山公用整体上市所做支持之意。 对此,谭庆中的辩护律师认为,谭本人并没有参与内幕交易,而且将信息告诉林永安是为了表示感谢,而且信息传播的范围比较小。
  内幕交易黑洞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打电话让弟媳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200万元“公用科技”股票。
  “林小雁说可能会涨,当时股评也说股票会涨。”李启红否认是自己向林泄密。
  负责操作的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677万元,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某的名义在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万元,转入刘某账户277万元,指使朋友关某负责买卖。
  同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 “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元,后于同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元。
  前有谭庆中泄密,后有林小雁操作,李启红推称自己不懂证券法。不仅如此,李启红还表示自己对炒股的巨额收益毫不知情,炒股的决定也没跟丈夫林永安商量。其后在法官的反复质问下,李启红承认知道收益。
  “经过林小雁全权操作,李启红、林永安避免了直接从事内幕交易。”一名律师表示。林永安的辩护律师据上述意见认为,林本人不懂股票也不感兴趣,只是被动地接收信息,并没有参与后期的交易,而作出内幕交易决定的是李启红本人。而这最终也获得了公诉人的认同,并提出了可以酌情考虑缓刑的建议。
  “内幕交易案件本身取证很难,而我国的内幕交易执法还缺少执着的精神,很难再有新证据证实李启红和林永安是否了解更多。”前述律师说。据了解,本案于3月18日完成起诉书,4月初即开庭,涉及10名被告,庭审两天。
  而本案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表总结意见亦指出,本案出庭受审的10名被告人有3对夫妻,案件呈现出“内外勾结”的现象值得深思。
  不过,中山当地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说,“案件速战速决是出于其他考虑,为了避免中山官场地震”。该人士称“李启红家族在中山从事多个房地产项目,没被调查;她本人刑侦期间供出47名处级以上干部,最终仅有两名干部因行贿曝光。”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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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市长背后藏商业帝国 李启红家族资产或数亿
  相隔近一年,一张曾经熟悉的面孔又再度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和往常相比,她的曝光率有增无减——她就是曾经被誉为“明星”市长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不过,她此次的露面是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她的丈夫、弟弟、弟媳等家族成员,和她一起接受了审判。
  由于工作的需要,《法制日报》记者曾采访过时任市长的李启红,当时的她意气风发,被人评价为“务实能干”。但是,在4月6日的法庭上,这位曾经的女市长却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在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时,表现得非常谦恭、配合。
  权力庇护下的家族商业帝国
  李启红的落马源于一起股票的内幕交易案,她与她的家族成员利用掌握的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狂搂了近2000万元人民币。
  李启红落马后,有消息传出,李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据称其家族资产数以亿计。
  虽然尚无直接证据证明李的家族资产具体有多少,但是,李启红的丈夫和弟弟从事地产生意、是地产公司的大股东,却是不争的事实。
  庭审中,该案被告人之一的李启明向法庭自述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记者从中山市工商局查询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共有4名股东,分别为林永安、李启明、林永灿、林元明。上述4人各出资375万元持有“中山五建”25%的股权。4名股东中,林永安是李启红的丈夫,李启明是李启红的弟弟,林永灿是林永安的弟弟,林元明与他们亦有亲戚关系。据悉,“中山五建”原为集体企业,是在1999年改制后成为股份公司的。
  “中山五建”的公开资料显示,从1999年新公司成立至今,已经承接桩基础工程数百项,其中较大的施工工程有:盛景园工程、丽景湾工程、东盛苑工程、中山港会展中心工程等等,还有其他大小各类工程共约100多万平方米。“中山五建”承接的土建工程项目也有数十个:包括丽景湾花园商住楼工程,盛景园商住楼22172平方米,东盛苑商住楼工程21000平方米等。
  据介绍,这些工程中,三乡车站、港口中南小学教学楼工程、火炬开发区东阳科技园员工宿舍楼、华南师大附中教学楼等项目均跟ZF单位有关。
  记者同时了解到,成立于2000年1月10日的中山市中宏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时有3名股东,其中两名就是林永安和林永灿。成立之初,林永安以40万元的出资成为第一大股东,其后经过两次股权变更,林永安退出,到目前为止,林永灿持有该公司22%的股份,位列第一大股东。
  而据了解,中山五建现为中山丽景湾房地产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出资222.5万元持有25%股份。丽景湾房地产公司虽然在中山市起步很晚,但发展极快,并自称“只为中山高管建房子”,专注于豪宅开发。2010年1月17日,丽景湾房地产与“中山五建”联合举行企业10周年庆典。仪式上,双方负责人互授最佳合作伙伴奖,并共同表示,这对合作伙伴将在建筑和房地产领域进行更全面的战略合作。
  此外,记者通过“中山五建”登记资料多次查询后发现,林永安除此之外还担任两家公司——中山市西区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林永安在这两家公司分别出资10万元和250万元,持有10%和50%的股权。
  中山市的一名建筑业人士告诉记者,与目前建筑行业越来越难做,很多建筑公司到处挖空心思找工程不同的是,“中山五建”可以做很多和ZF有关的工程。如果没有特殊的背景,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
  还有中山市民质疑说,就算李启红曾经公开表态“对她家人开办的公司,不插手、不帮忙、不指示、不发话”,但她不可能不受家人的影响。其实,她家的人不需要她插手和发话,只要打着她的招牌,就没有办不了的事。在中山市,有谁会得罪市长大人的丈夫和弟弟?
  正如一位熟悉李启红的中山人所说:“可能她也确实想做到尽量超脱,然而在这个小小的中山,她怎么可能做到超脱?那种根连着根的关系能超脱吗?”
  家族式腐败背后的制度性漏洞
  中山市的刘先生认为,李启红土生土长于中山,家庭成员都在中山,李氏家族在当地有着许多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在中山政商两界都形成了严密、复杂、庞大的关系网。这些网络千丝万缕地结合在一起,由此形成一股很强大的势力。
  有学者就李启红的落马指出,李启红整个家族的兴衰都系于她一身,她的家族也随着她攀上权力的巅峰而臻至鼎盛。如果真如传闻所说,李启红家族数以亿计的庞大资产完全是建立在这位女市长权力的庇佑之下,完全是个别官员公权力介入的结果,这就极不正常,它暴露的恰恰是腐败权力背后的“制度性漏洞”。
  “对权力形成有效制约,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经验。这些年来,在各个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我们随处可见朋友、夫妻双方、子女与父母、姻亲、同学等分居上下级或同级领导岗位的现象,这样的话,整个家族就可以有意或无意地利用领导干部的个人影响力来做他们自己想做的事,许多问题也就发生了。”广东律师杨爱斌说。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认为,目前的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转型期,改革的任务很重,但是关键性的制度改革必须推进:首先是公共政策制定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进程;其次是干部选拔、任用,主要解决谁来选干部的问题、干部晋升过程中的法制化和规范化问题;最后是公共财政预算民主化问题。只有将这三者推进,我们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被家族利用。(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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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20: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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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7 21:1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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